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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52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的通知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推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党校计划于201610月至11月在东、北、西三校区举办第52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以下简称“学习班”),现将学习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教学方式及安排

1.学习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的精神实质等。了解党的历史,掌握党的基本知识。

2.教学安排

1)网上党校学习与考试。学习方式:登陆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注册和学习,网址http://202.4.157.26,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

2)分组讨论。学员以院系为单位分组,由二级党组织指定组长,安排分组讨论不少于四次,每次讨论时间不少于1.5小时,由组长安排导读内容及做好记录。分组讨论缺勤多于两次(含两次)的,本期学习班不能结业。

3)撰写心得。学员需在学习班学习期间提交学习心得。学习心得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着重谈自己在本期学习班学习中的感悟和收获,要有真情实感,杜绝空话套话,杜绝抄袭,经查若发现抄袭现象严肃处理,心得不少于800字,未按时提交学习心得的学员将取消其集中结业考试资格。

4)考试考核

全体学员需在1116日前完成网上党校全部课程学习任务,并通过课程自测和综合测试,提交学习心得。结合分组讨论出勤情况,党校将安排学员网上集中结业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收学员办法

学习班招收学员对象是在我校申请入党但未参加过党校学习或参加学习但未能结业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北校区、西校区招收学员采取学院组织推荐的方法,按照各个学院分配名额进行报名。东校区采取自己报名的方法,不限制名额。

网上注册报名截止时间:2016107日。

三、组织管理及考核办法

本期党校学习班组织管理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制,学校党校负责学习班的综合管理、结业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等工作,各学院党组织负责学员报名及分组工作。

学员需严格按照党校的统一安排,按时出勤、学习、考试以及提交报告,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四、学习要求

学习班学员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把理论学习与实际行动结合起来,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使用说明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

2016918       


附件

北京化工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

考试系统使用说明

 

一、学员注册

校园网登录:http://202.4.157.26,使用学号注册,带*号为必填信息,班级不填。非校园网使用VPN登录也可以注册和学习。

注册成功后,后台管理员对其身份进行审核(学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网上完成注册)。审核状态显示未通过的,可以进行课程学习,但不能进行自测和考试,不能结业。审核状态显示通过的,表示注册成功,可以进行学习。

二、学员课程学习

通过首页的课程中心按钮和课程学习区,可以点击进入课程学习。除选修课外,其他课程自测前,需先通过上一个课程的自测,各课程自测成绩均显示在课程中心页成绩区。可以进行的操作用红色部分显示,不能进行的操作用灰色部分显示。

三、学员考试

考试分为三种:课程自测、综合测试和集中考试。

1.课程自测:在每一个课程学习完成后进行,共需完成14学时必修课的自测。

2.综合测试:学员通过所有课程自测后方可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学员可反复测试,通过之后才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考试。

3.集中考试:集中考试由学校组织统一在机房进行,严格要求,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员结业

学员需严格按照党校的统一安排,按时出勤、学习和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其他未尽事宜学员可以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通知公告栏内下载阅读《学员操作指南》。

 

 

 

 

 

作者: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