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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27期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加强对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党校定于20161011月举办第27期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分组讨论等学习形式,切实加强学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实际行动投入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大潮,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学习内容及考核办法

1.学习内容

学习班以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历史、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的精神实质。

2.学习方法

1)网上党校学习与考试。学员登陆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注册和学习,校内登录网址http://202.4.157.26,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

2)分组讨论。学员以学校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分组,由二级党组织指定组长,安排分组讨论不少于四次,每次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小时,由组长安排导读内容并做好记录。分组讨论缺勤多于两次(含两次)的,本期学习班不能结业。

3)撰写心得。学员需在学习结束后提交学习心得。学习心得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着重谈自己在本次党校学习中的感悟和收获,要有真情实感,杜绝空话套话,杜绝抄袭,字数不少于800字,未按时提交学习心得的学员不予结业。学习心得在学习系统上提交。

3.考核办法

全体学员需在1116日前完成网上党校全部课程学习任务,并通过课程自测和综合测试,提交学习心得,结合分组讨论出勤情况,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三、招收学员条件及办法

招收学员对象是在我校申请入党但未参加过党校学习或参加学习但未能结业的教职工。采取自愿报名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名额不限。希望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尤其是积极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参加学习。

网上注册报名截止时间:2016107日。

四、学习要求

学员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按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要将理论学习与日常实际工作表现紧密结合起来,将个人进步与学校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使用说明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

2016918       


附件

北京化工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

考试系统使用说明

 

一、学员注册

校园网登录:http://202.4.157.26,在“学号”栏填写“工号”进行注册(没有工号的使用姓名的拼音注册,如:“李明”用“liming”注册),入学年份栏填入职年份,学生身份栏和班级栏不填,务必填写联系方式和所在单位。非校园网使用VPN登录也可以注册和学习。

注册成功后,后台管理员对其身份进行审核(学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网上完成注册)。审核状态显示未通过的,可以进行课程学习,但不能进行自测和考试,不能结业。审核状态显示通过的,表示注册成功,可以进行学习。

二、学员课程学习

通过首页的课程中心按钮和课程学习区,可以点击进入课程学习。除选修课外,其他课程自测前,需先通过上一个课程的自测,各课程自测成绩均显示在课程中心页成绩区。可以进行的操作用红色部分显示,不能进行的操作用灰色部分显示。

三、学员考试

考试分为两种:课程自测、综合测试。

1.课程自测:在每一个课程学习完成后进行,共需完成14学时必修课的自测。

2.综合测试:学员通过所有课程自测后方可进行综合测试,学员可反复测试。

四、学员结业

结合分组讨论考勤情况,通过课程自测和综合测试,提交学习心得的学员可以结业,颁发结业证明。

五、其他未尽事宜学员可以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通知公告栏内下载阅读《学员操作指南》。

 

 

 

 

 

 

 

 

 

作者: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6-09-21